长江水利委员会对湖北省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开展督查
导言:为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生态环境,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派出督查组对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为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生态环境,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派出督查组对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分别抽取了省、市、县级负责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北京宣力监利下梓堤风电工程、荆门至荆州成品油管道改线工程、中节能荒湖农场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100MW建设项目,重点检查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弃渣堆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监测监理、跟踪检查和行政执法、自主验收报备管理和核查、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组织管理等情况。同时,督查组还对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查阅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制定、技术评审经费落实、审批信息公开、信息录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自主验收报备管理及核查、监督执法、区域评估、补偿费征收使用等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湖北省水利厅和荆州市、监利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成效,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督查组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二要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三要履职尽责常态化;四要落实督查问题整改。
湖北省水利厅表示将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下一步,将着力夯实水土保持监管基础,加强对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履职督查,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自主验收核查工作,全面从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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