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支持”进一步促进外贸发展
导言:8月13日,国新办举行《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税务部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迅速推出进一步促进外贸发展的新举措,可概括为四个支持:
8月13日,国新办举行《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税务部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迅速推出进一步促进外贸发展的新举措,可概括为四个支持:
一是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扩大试点。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商务部做好增设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工作,尽快确定试点范围,并指导试点地区税务机关提前做好政策实施的准备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辅导,确保市场采购贸易税收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支持大型骨干外贸企业发展。大型骨干外贸企业是稳定外贸发展的“领头雁”、“压舱石”,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快退税进度,帮助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稳步发展。
三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业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业务主要服务的对象就是中小出口企业,在当前形势下,助力中小出口企业的发展对稳外贸、保市场主体、保就业显得尤为重要。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退税服务,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加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进度,带动中小出口企业更好发展。
四是支持出口企业提高单证收集的效率。据了解,一些出口企业收集单证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及时申报办理退税。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精准辅导的力度,提醒企业加快收集各类单证,及时提交申报退税资料,及早获得退税,进一步减轻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国新网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