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海关在进境邮件渠道查扣雪茄烟2182余支
导言:据太原海关统计,自6月组织开展打击邮件渠道走私雪茄烟进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第一阶段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查证涉案嫌疑人10人,走私行为立案10起,案值30.8万元,查扣雪茄烟2182余支。目前,第二阶段工作正有序展开。
来自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据太原海关统计,自6月组织开展打击邮件渠道走私雪茄烟进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第一阶段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查证涉案嫌疑人10人,走私行为立案10起,案值30.8万元,查扣雪茄烟2182余支。目前,第二阶段工作正有序展开。
今年以来,太原海关所属太原机场海关邮件监管科在进境邮件监管过程中发现,寄自境外的雪茄烟邮件陆续增多,至2020年5月呈现集中增加态势。经对国内收件人进行分析,发现有部分人员短期内多次、大量邮寄雪茄烟进境,且存在低报价格嫌疑。太原机场海关迅速采取措施,对所有邮寄雪茄烟进境的邮包进行专门管理,并及时将线索移交缉私部门。太原海关缉私局派出工作专班,对拆包查验的实物及收件人申报信息进行分析,确定存在低报价格走私违法事实,决定对所有嫌疑人进行集中打击。
6月28日以来,太原海关缉私局分别在太原、大同等地对涉案嫌疑人展开收网行动,成功控制涉案人员10余人,并查实涉案人员以低报价格方式走私进境雪茄烟的事实,查扣雪茄烟2182余支。这些走私进境雪茄烟大多来自全球知名雪茄产地,品牌涉及“高希霸”、“大卫杜夫”等,初估案值30.8万元。
近年来,雪茄烟、电子烟等香烟产品受到国内部分消费者青睐。走私犯罪嫌疑人看准国内市场对国外知名品牌雪茄烟需求量增大、走私雪茄烟利润可观的所谓“商机”,从国外专门的销售雪茄烟网店购买雪茄烟,通过邮递渠道邮寄入境,为逃避海关监管,犯罪嫌疑人伪造购物小票和银行支付凭证,采取多批次、小数额报关的方式,低报雪茄烟价格(一般低报50%左右),以每个邮包不高于1000元向海关申报邮递入境,供个人享用或销售牟利。
在此,海关提醒:对于个人邮寄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邮包,已属于货物范畴。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需要照章纳税,按照货物监管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特别要指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烟草类货物进出口贸易,烟草行业企业、个人不得私自进口烟草类货物。因此,邮寄或携带超出规定限值的雪茄烟,不但涉嫌偷逃国家税款,还涉嫌逃避国家许可证件管理,将依法受到惩处。(苏建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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