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论证《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
导言:近日,贵州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起草的《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文件的可行性、操作性以及对违反公平竞争、市场统一、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论证。
来自科技部网站消息,近日,贵州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起草的《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文件的可行性、操作性以及对违反公平竞争、市场统一、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论证。
专家认为,《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暂行规定》充分体现了贵州省科技厅“一本通”正本清源权责事项、“一扇窗”统一受理权责事项、“一平台”一网通办权责事项;《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暂行规定》整体定位合理、框架完整、逻辑清晰、表述准确,语言简洁、可操作性强;《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暂行规定》起草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没有违反公平竞争、统一市场、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全贵州省科技创新。
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处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资格审核)、行政奖励(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贵州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
支撑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中,以贵州省科技厅印发或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8个。由于文件数量多,创新主体及科研人员不便把握;文件出台时间都比较早,一些规定明显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有的事项运行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需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来保障权责清单事项的运行。
2019年,贵州省科技厅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发展导向,把支撑权力和责任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整合作为整改任务。
一年来,贵州省科技厅切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权责事项运行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上贵州省科技厅权责事项须在省科技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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