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导言: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目标至“十四五”期末,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在学前教育、护理、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建成20个左右具五年制鲜明特色的示范性专业集群。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五年制高职发展方向与路径,发挥中高职贯通培养的独特优势,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目标至“十四五”期末,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在学前教育、护理、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建成20个左右具五年制鲜明特色的示范性专业集群。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是以初中毕业为起点,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实行五年贯通培养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
《意见》提出,五年制高职主要围绕本设区市、本县(市、区)范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专业设置符合专业训练起始年龄早、培养培训周期长、地方产业发展急需等基本要求,招生就业以当地为主。明确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层次定位,五年制高职主要培养生产一线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的办学行为既要立足初中毕业生实际,更要对标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
《意见》要求,调整优化五年制高职办学主体,除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外,其他各类高等院校不再下设办学单位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现有下设办学单位原则在3年内逐步停止招生。已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独立设置高职院,原则上在3-5年内,在高中后三年制高职和初中后五年制高职两者中选择一种作为主要办学形式。通过建立办学单位退出机制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调减办学单位总数,今后3-5年全省调减到100个左右,原则上每个办学单位年招生规模为600-1000人并以五年制高职为主体,除特殊行业、专业外,年招生规模300人以下的办学单位逐步撤销,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办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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