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
导言: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岗位。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岗位。
通知提出,上海市鼓励各类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实施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两项政策。前者是对上海年内新吸纳上海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各类企业,按照吸纳人数和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高每人可补贴1800元。后者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各类企业的以工代训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高每人600元。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领其中一项以工代训补贴,但对困难企业年内新吸纳的“四类重点人员”,按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执行,同一职工只可享受一次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要求企业于2020年年内新吸纳“四类重点人员”就业;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要求企业为2020年6月1日之后仍停工停业,即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下降70%及以上,且继续为员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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