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与上海交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导言:6月12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未来五年,浙江省与上海交大将充分发挥浙江省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上海交通大学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面向战略新兴产业以及科技强国建设,重点围绕海洋科学与工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金融科技等领域,在战略决策咨询、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重大产业化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省校长期合作,并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通过合作实现共赢。
来自科技部网站消息,6月12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未来五年,浙江省与上海交大将充分发挥浙江省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上海交通大学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面向战略新兴产业以及科技强国建设,重点围绕海洋科学与工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金融科技等领域,在战略决策咨询、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重大产业化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省校长期合作,并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通过合作实现共赢。
双方开展省校战略合作,能够更加有效地瞄准双方发展的现实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务实合作、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下一步,双方将聚焦浙江发展的迫切需要,对标“国内一流、国际领先”要求,加快共建海洋应用技术研究院,谋划打造海洋科学省实验室,力争把更多具有重大颠覆性技术项目引到浙江,更多优质科研资源布局到浙江,更多科技创新成果率先转化落地在浙江,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全力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窗口”。
2003年,为有效克服浙江优质科研资源相对匮乏等问题,浙江开始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战略。17年来的实践证明,共建创新载体为超常规举措补齐创新资源短板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先后与清华大学、中科院、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优势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引进共建了一大批创新载体,有力实现了浙江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化能力的突破性跃升。
浙江省与上海交通大学早在2008年就已开展相关合作,并在诸多合作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如通过省校双方的合作共建,建成了一批以上海交大嘉兴科技园、平湖科技园、杭州科技园为代表的科技合作载体与产业化平台,一批以上海交大宁波人工智能研究院、平湖智能光电研究院为代表的创新研究平台及多个功能性研究中心,形成了以“三园两院”为重点,沿G60科创走廊向全省辐射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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