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推广一批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做法
导言:日前,商务部印发《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商资函〔2020〕180号),向全国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各地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提供借鉴。
来自商务部网站消息,日前,商务部印发《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商资函〔2020〕180号),向全国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各地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提供借鉴。
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就扩大高水平开放作出的重要部署,实施以来取得积极进展,先后推出3轮试点方案、403项试点任务、35项开放措施,形成122项开放创新成果。部分试点经验经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和自贸试验区推广,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了示范。
为更好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加强工作交流互鉴,自2018年起,商务部会同北京市,从试点实践中选取创新性强、实用性好、市场主体反映积极的经验做法,总结形成最佳实践案例,分批向全国推广。前两批案例共9个,主要涉及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平台建设、高端要素集聚等工作。本批案例共7个,对照试点任务,重点反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监管模式优化、新兴业态培育等领域的最新实践成果。
其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方面共有3个案例:北京市支持律师事务所与全球司法机构、商协会和专业机构合作,牵头建设多国多方、线上线下、综合配套的法律商事服务机制,服务范围覆盖60多个国家180多个城市,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建设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仅一家龙头企业就在37国开办展播频道480多个,服务用户2700万人;协调电商平台与国铁集团合作,开通快速铁路跨境电商运输线,为优化中欧铁路跨境货运模式提供了新选择。
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运用方面有2个案例:北京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接,开通企业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将专利授权周期缩短三分之二以上,有力支持了“双创”企业发展;协调金融机构和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通过专利质押融资解决创新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监管模式优化、新兴业态培育方面各有1个案例:通州区运河商务区在项目主体出具书面承诺书的前提下,允许已建成、但尚未取得产权证的商业联合体凭土地、规划等“五证”为入驻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将企业入驻时间平均提前一至两年;新首钢园区统筹利用首钢搬迁后空置的厂房、闲置的体育场馆,举办品牌首发活动,规划品牌首店街区建设,打造一体化商业生态,促进了产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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