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
导言: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其指导和监督提出规范化意见要求。《意见》为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将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提档升级”。
来自审计署网站消息,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其指导和监督提出规范化意见要求。《意见》为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将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提档升级”。
《意见》指出,市属国有企业应切实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着力拓展审计深度和广度,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应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加强企业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国有企业应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内部审计全覆盖要求,科学编制工作规划,合理安排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建立完善各项审计制度,开展各类审计项目并督促被审计部门或所属企业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强对购买审计服务的质量控制。
《意见》强调,国有企业应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重点,分别从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实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建设项目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七个方面,对企业内部审计的审计职责、审计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国有企业应着力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各个审计环节的质量把控,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信息化水平,按时向审计机关备案审计资料,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整改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全覆盖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要求,审计机关应从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审计人员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作用,通过分类指导与业务指导相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与审计项目检查相结合,分层分类培训与“以审代训”相结合等方式,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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