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高温津贴
导言:入夏以来,各地气温逐渐升高,多地开启“炙烤”模式。近日,为了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福建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高温津贴,确保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入夏以来,各地气温逐渐升高,多地开启“炙烤”模式。近日,为了保障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福建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高温津贴,确保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据介绍,按现行标准,福建省高温津贴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可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高温酷暑季节,正是建筑施工的高峰期。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就属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给工人发放防暑饮料、药品和发高温津贴是两码事。如果企业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拨打12333、12345投诉举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