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进一步规范重点审计科研课题管理
导言: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提高重点科研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提升理论研究服务审计实践的能力。
来自审计署网站消息,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提高重点科研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提升理论研究服务审计实践的能力。
《办法》要求,科研课题研究必须以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为目标,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密切关注审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提出新理论、新方法,为审计工作的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办法》规定,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课题负责人必须对课题的原创性负责,各单位要严格审核,一经发现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伪造数据及其他严重作假行为,将撤销其课题立项资格,课题组负责人及执笔人两年内取消课题申报资格。
《办法》强调,科研课题分重点和一般两类。重点课题应当围绕审计工作中心,重点研究宁夏审计事业发展中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一般课题应当围绕行业审计或审计相关领域的工作难点和重点,研究规范性、技术性、操作性的实际问题。
《办法》指出,自治区审计厅将建立课题研究成果的电子资料信息库,保存历年研究成果,为全区审计系统提供全面、及时、系统的科研信息。对于有重大理论贡献或者对实际工作有重大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除向有关领导机关、有关出版机构、报社、杂志社推荐外,还可通过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为成果应用创造良好条件,持续推动科研成果在实践中试点、完善和推广。(王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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