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获全国脱贫攻坚考核奖励3.8亿元
导言:近日,根据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财政部下达海南省考核奖励资金3.8亿元,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脱贫攻坚战开展以来,省财政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连续第三年获得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优秀成绩
从海南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近日,根据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财政部下达海南省考核奖励资金3.8亿元,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脱贫攻坚战开展以来,省财政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为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连续第三年获得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优秀成绩。主要做法如下: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长,2016-2019年,全省共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1.8亿元,年均增长48.2%。其中,省级财政资金36亿元,年均增长106.3%,远高于同期省级财政收入增幅。二是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2016-2019年,5个贫困县累计整合其他涉农资金25.1亿元用于脱贫攻坚。
加快扶贫资金支出
提高扶贫资金分配时效,及时下达各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在收到财政部指标文件后30日内下达,年初预算安排的省级财政资金在上年底提前下达90%左右,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建立扶贫资金支出绿色通道。指导各市县采取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验收后支付”改为“按进度支付”、简化报账凭证、限时完成审核等措施,打通扶贫资金支付的“中梗阻”,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付效率。三是建立扶贫资金支出通报约谈制度。按半月(周)通报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并对支出进度倒数三名且未达到支出目标要求的市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支出责任。2016-2019年,全省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均超过95%。
创新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彻底下放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由市县自主确定扶贫项目,提高项目安排的科学性、精准度。二是支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支持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水电、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通过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建立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制度。针对天然橡胶价格持续低迷导致贫困胶农难脱贫、易返贫的难题,创新建立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制度,通过保险平抑价格风险、稳定收入预期,有效激发贫困胶农内生动力,探索出一条盘活特色资源促进稳定增收的产业扶贫新路径。四是开展产业扶贫公益服务。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产业扶贫公益服务联队,深入市县开展点对点、嵌入式的产业扶贫公益帮扶,围绕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全周期提供管理咨询、风险评估、建账核算、财务培训等专业服务,助力市县提高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从严从实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一是健全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方式。在全面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与财政部海南监管局建立扶贫资金联动监管机制等措施,延长监管链条,提高监管成效。三是加强对市县指导培训。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整合涉农资金试点、绩效目标管理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多次专题培训,每季度到市县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帮助市县提高业务水平,从源头减少问题发生。四是扎实做好问题整改。针对历次中央和省级巡视、考核检查发现的扶贫资金领域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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