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印发《2020年山西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导言:日前,山西省水利厅印发《2020年山西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补短板、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紧围绕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研究不同领域的用水状况和节水潜力,强化节约用水的监督管控,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树立行业节水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各行业节水管理部门的积极性,推进节水行动年度目标顺利实现,推动全省节水工作上新台阶。
来自水利部网站消息,日前,山西省水利厅印发《2020年山西省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补短板、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紧围绕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研究不同领域的用水状况和节水潜力,强化节约用水的监督管控,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树立行业节水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各行业节水管理部门的积极性,推进节水行动年度目标顺利实现,推动全省节水工作上新台阶。
一、建立和完善水资源节约管理机制
按照省政府2019年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应尽快组织编制完成节水行动实施细则,主动扛起辖区内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牵头责任和监管职责,全力推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方案全面实施;围绕国家节水行动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组织相关技术力量编制《山西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明确今后5年的节水工作重点和目标;继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十三五”末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 93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分别下降 15%和 13%。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9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度均下降2%;不断完善用水定额及节水标准体系。今年要全面修订山西省工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断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同时,各市要强化用水定额的管理和运用,倒逼用水户节约用水,发挥以水定需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加强节水评价及登记台账的管理。全省继续在4类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中开展节水评价,从源头上把好以水定需关口。
二、树立行业节水先进典型
推进第三批太原市尖草坪区等18个县(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推动市、县两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今年年底前,各市、县由水利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的水利(水务)局机关均应建成节水型机关;开展部分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评价。今年将在火电、钢铁这两个典型行业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的节水型企业评定工作,示范和带动全省高耗水行业规模以上用水企业不断强化节水技改升级,提高用水效率;推进高校合同节水项目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动高校和节水服务企业之间搭建有效的沟通平台,促进高校积极参与合同节水服务和管理试点工作。
三、强化对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
继续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调研工作。对煤炭、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和食品等工业企业和服务企业的节水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和分析,为开展用水定额修订、节水型企业评价和水效领跑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加强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健全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强化用水计划限额管理,加强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户的监管。开展市级重点用水户用水信息管理系统的试点建设;强化节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项目建设台账,从源头上防控资金使用无效或低效。节水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水示范项目的引导提标和典型推广,营造激励节水的良好风尚;各市要加大节水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节水有关指标内容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强化节水考核结果应用。省水利厅对相关市、县和典型用水户进行督导,确保节水工作落地见效。对节水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县进行工作督办和约谈;开展非常规水源利用的管理。各市要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台账,鼓励支持推广不同领域循环用水的技术、设备与工艺,严格节水评价,推动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要达到20%以上。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节水意识。
围绕节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节水主题宣传和公众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节水护水公益宣传,进学校、社区、企业扩大节水影响。广泛招募“节水志愿者”和“节水大使”,多渠道传播节水知识,树立节水风尚,将节水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的全过程。开展节水技术培训,提升基层管理人员水平。对各市和部分重点县水利(水务)局以及有关省直单位的节水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促进节水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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