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重复性使用医用防护服》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2020〕17号
中检院(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国家药监局批准《重复性使用医用防护服》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应急立项。
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请按照《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有关要求,采用快速程序开展标准制订工作,做好标准的起草、验证、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
附件: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