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标识”等官方标志登记备案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三四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标识”、“中国政府对外援助标识(竖版)”、“中国政府对外援助标识(横版)”标志予以登记备案,并纳入官方标志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标识图案和说明
2.中国政府对外援助标识(竖版)图案和说明
3.中国政府对外援助标识(横版)图案和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