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可给予最多6个月补贴
导言:3月19日,人社部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疫情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3月19日,人社部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对疫情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现在正值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但是也有部分企业反映技能人才的短缺现象明显。人社部采取了哪些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张立新说,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的用人主体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缓解技能人才短缺,壮大技能人才队伍。
张立新介绍,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对各类企业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线上培训,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对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可按规定预拨一定比例的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同时,对企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要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对企业新招用技能岗位职工、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扩大了范围,从原来的面向企业新招用技能岗位职工,扩大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只要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都可以享受新型学徒制的补贴。
在人才评价选拔方面,张立新介绍,在疫情期间,人社部门推广在线进行企业自主评价的备案工作,实行不见面服务,企业在疫情期间开展评价时,可结合生产实际,采取线上理论考试、生产过程考核、工作业绩考评等方式,高效、便捷、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技能评价工作。。
免责声明:
※ 以上所展示的信息来自媒体转载或由企业自行提供,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非授权发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中国企业新闻网:020-34333079 邮箱:cenn_gd@126.com 我们将在24小时内审核并处理。
标签 :
相关网文
一周新闻资讯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