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专技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
导言: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去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定政策,畅通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近年来,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3800多万,占全国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一半以上。加强民营企业职称工作对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稳定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在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把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申报渠道不够畅通、评审机构有待健全、评审标准针对性不强、评价方式单一等问题,保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为此,我们先后到北京、南京、深圳、宁波等地开展专题调研,汇总各地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经验做法,与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座谈交流,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通知》稿。2019年11月,《通知》稿征求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后,于2020年2月完成审议程序并正式印发。
问:如何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申报评审渠道?
答: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不够畅通一直是大家反映的主要问题,也是《通知》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我们充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开辟更多管用、有效的申报评审渠道,破解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的堵点痛点问题。一是在职称申报方面,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创造便利条件。对于中小民营企业密集的地区,鼓励各地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专门设立职称申报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职称申报,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的便捷化程度。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直接在派驻地申报评审。各地人社部门对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进行兜底,通过其他渠道不能申报或不方便申报的,最后由人社部门解决职称申报问题,不得再出现“申报无门”现象。二是在职称评审方面,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我们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也可以依托具备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要坚持属地化、专业化、规范化,更多发挥各地社会组织的作用,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多头评价和强制评价,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
问:《通知》在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职称评审标准具有导向性,是确保评审质量、提高职称评审科学性的重要基础。在调研中,一些专业技术人才反映以往的评审标准与民营企业实际需求衔接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用的评不上、评的用不上”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通知》把完善评价标准作为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紧贴民营企业用人需求,充分考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评审标准,防止评价和使用“两张皮”。二是突出市场评价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三是积极借鉴龙头企业人才评价标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四是在制定各类职称评审标准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本地区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意见,提高评审标准的的科学性、针对性。
问:如何确保民营企业职称评审质量?
答:评审质量关系到职称评审的公信力和生命力,确保职称评审质量是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建设高水平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队伍,规范评审制度和程序,合理确定评审通过率,把好评审质量关。二是创新评价方式,综合采用多种评价方式,提高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严禁社会组织以盈利为目的开展职称工作,加强对社会化职称评审机构的考核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遴选和退出机制。四是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评委会核准备案制度,严格在核准备案的专业领域、评审范围内开展评审工作;对制度缺失、管理混乱、评审质量不高、社会反映较大的,及时要求进行整改,必要时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职称评审权,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巡查,建立倒查追责机制,从严查处材料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
问:在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具体工作安排?
答:《通知》出台以后,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做好实施效果评估。我们将结合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实际,适时对各地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三是开展典型经验宣传。及时总结各地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情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良性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目前,全国上下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各地要创新职称工作方式方法,避免开展集中性的线下评审活动,积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工作,推广在线申报、在线审核、在线评审,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稳妥有序进行,为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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