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RSS

中国网圈网| 加入收藏夹 设为首页

热门关键字: 中大博学院企业广州三星行业广东互联网品牌中国浼佷笟

更多
广州东尼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雷格设计
利富塑电
御美养生美容

时政热点

首页 > 时政热点 > 详细内容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3/3 9:13:06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导言:3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要求,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部制定的《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简称《指南》),科学做好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路客运领域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铁路、民航、邮政领域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要求,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负责制定。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3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要求,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部制定的《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简称《指南》),科学做好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路客运领域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铁路、民航、邮政领域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要求,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负责制定。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是人员密集场所,疫情传播风险较大。《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严格落实《指南》规定,全面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和宣传工作,坚决遏制疫情通过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传播。指导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卫生防护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积极争取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全力保障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防疫物资供给。

  根据《指南》规定,道路客运站乘客接触设施设备消毒频次为高风险地区每1小时1次、中风险地区每2小时1次、低风险地区早晚各1次,车厢内部消毒频次均为每趟次1次。城市公共汽电车乘客接触设施设备消毒频次为高风险地区每1小时1次、中风险地区每2小时1次、低风险地区每4小时1次,封闭环境的首末站和车辆拥挤度高风险地区每平方米不超过4人、中风险地区每平米不超过6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频繁接触设施设备(部位)消毒频次为高风险地区每1小时1次、中风险地区每4小时1次、低风险地区早晚各1次,列车拥挤度高风险地区不高于50%、中风险地区不高于70%。出租汽车车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后备箱按钮等重点部位消毒频次为高风险地区每单1次、中风险地区每3小时1次、低风险地区每天1次。水路客运站乘客接触设施设备消毒频次为高风险地区每1小时1次、中风险地区每2小时1次、低风险地区每4小时1次。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南》规定,引导广大旅客有序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共同维护良好交通运输秩序。督促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通过站内电子屏、广播、海报及车载视频等形式,积极开展卫生防护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向社会公示监督电话,畅通公众诉求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疫情防控漏洞,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分享到:
[责任编辑:乔姗]
更多新闻,请关注
中国企业新闻网

标签 :

网客评论

关于我们 | CENN服务 | 对外合作 | 刊登广告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手机版
客户服务热线:020-34333079、34333137 传真:020-34333002  举报电话:020-34333002、13925138999(春雷) 举报邮箱:cenn_gd@126.com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新闻网 运营商:广州至高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353号保利红棉48栋1004

粤ICP备12024738号-1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8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