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与项目业主商定二广高速连州连接线征地拆迁工作合同
2017年4月27日下午,我市与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商定了二广高速公路连州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合同相关补偿标准及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徐金伙主持了会议。
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二广高速公路(粤境)连州连接线和惠清高速公路清远段建设督导协调会会议纪要》(〔2017〕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等文件关于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调整情况,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参考清远市辖区内目前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会议商定了本项目征地综合单价。
由于本项目时间跨度大,再经两次地价调整,物价指数不断上升。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3〕19号),并参考清远市辖区内目前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会议商定了本项目宅基地、留用地、房屋拆迁、迁坟的补偿标准以及清表、开挖征地界沟的单价。
会议要求,5月10日前,由清远市二广高速公路清远段征地拆迁工作总指挥部和广东二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沿线实地核实,确定个案和大青苗的补偿金额。(黄华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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